日本问题研究 ›› 2016, Vol. 30 ›› Issue (6): 8-14.DOI: 10.14156/j.cnki.rbwtyj.2016.06.002
张东
ZHANG Dong
摘要: 明治维新过程中,天皇亲政与公议成为新的政治原则,二者集约在明治宪法之中,立宪主义、万世一系政治神学与君民一体政治理想相辅相成,天皇制被“再发明”,可称天皇制立宪主义,天皇在集大权于一身的同时,其亲政的主动性也受到限制。如大正期所示,天皇个人意志可能“被无视”,天皇制与民众政治亦有深度融合之可能。经过摄政期政治练习的昭和天皇,在有着充分权威自觉的同时,又对宪法表示尊重,但随着政党政治的结束与战争开始,日本走向大政翼赞体制。二战后,日本确立国民主权与象征天皇制,天皇与国民情感间依然有很强连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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