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问题研究 ›› 2024, Vol. 38 ›› Issue (6): 1-20.DOI: 10.14156/j.cnki.rbwtyj.2024.06.001
• 政治研究 •
谢晓光,黄宝仪
XIE Xiaoguang, HUANG Baoyi
摘要: 全球数字治理碎片化趋势下,发达经济体争先抢占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权,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规则性权力成为大国竞争的关键场域。日本作为全球数字经济相对优势国家之一,出于实现“全面正常化”、重塑区域数字经贸规则、抢占大国数字博弈先机的历史、经济与政治三重动因,在数字时代下积极反应,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创设阶段不懈谋求规则性权力的提升。日本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服务国内电子商务产业的宏观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包含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自由贸易协定与主导推动多边电子商务谈判,以及对新兴经济体展开积极数字贸易合作与援助等方式,借区域性多边贸易协定与合作框架推广日本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在数字全球化的前30年里掌握了一定规则性权力。然而,随着数字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日本要提升其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规则性权力仍面临着数字经济发展实力、数字经济发展能力与盟伴数字贸易合作关系三方面因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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