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M].张凌,于秀峰,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243.
[2]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M].张凌,于秀峰,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158.
[3]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理论[M].王泰,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200,201.
[4]日本法务省刑事局.日本检察讲义[M].杨磊等,译.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93.
[5]松尾浩也.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M].丁相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87.
[6]周菁.试论日本诉因制度之借鉴[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2):68.
[7]刘晓兵.日本诉因制度与我国公诉方式改革[J].贵州警官学院学报,2005(3):29.
[8]刘晓兵.日本诉因制度论略[J].河北法学,2007(7):164.
[9]桑月鹏,谢琼.论我国刑事诉因变更制度之完善[J].中国检察官,2007(8):40.
[10]魏晓娜.刑事审判中罪名变更问题探讨[J].人民司法,1999(8):35.
[11]宋英辉,吴宏耀.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27.
[12]杨杰辉,温馨.英美法诉因制度及其评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10):121-122.
[13]杨杰辉.三种刑事审判对象模式之比较研究[J].现代法学,2009(3):83.
[14]屈新.比较法视野中的诉审同一问题[J].政法论坛,2010(6):129.
[15]周长军.刑事诉讼中变更公诉的限度[J].法学研究,2017(2):171.
[16]陈濂,林荫茂.刑事诉讼诉因价值与可行性研究[J].社会科学,2008(11):87.
[17]涂龙科.论诉因在我国公诉制度中的应用[J].政治与法律,2008(1):156.
[18]谢佑平,万毅.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探析[J].人民检察,2001(7):9.
[19]张弘.诉因与公诉事实:两种公诉方式之效力评析[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85.
[20]彭勃.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64.
[21]张泽涛.诉因与公诉方式改革[J].中外法学,2007(2):174.
[22]张泽涛.我国起诉书撰写方式之缺陷及其弥补——以诉因制度与起诉书一本主义为参照系[J].法商研究,2007(3):93.
[23]吴承栩.公诉变更问题研究--以刑事诉因变更制度为视角[J].行政与法,2014(7):114.
[24]松尾浩也.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M].丁相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84.
[25]谢进杰.中国刑事审判对象的实践与制度[J].北大法律评论,2009(2):518.
[26]李明鸿.论诉因制度与审判范围--以名古屋高裁昭和62年9月7日判决为中心(台湾)[J].法令月刊,2008(10):108.
[27]杨杰辉.三种刑事审判对象模式之比较研究[J].现代法学,2009(3):84.
[28]崔凯.英美刑事审判对象问题研究——反思诉因制度在我国的适用[J].甘肃理论学刊,2007(2):90.
[29]周敏.刑事诉因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
[30]杨杰辉.三种刑事审判对象模式之比较研究[J].现代法学,2009(3):86.
[31]塔娜.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冲突与妥协——以日本刑事诉讼诉因制度为视角[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36.
[32]刘仁奇.我国法院变更罪名研究——以公诉事实同一性理论为基础的实体条件设定[J].当代法学,2010(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