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问题研究 ›› 2024, Vol. 38 ›› Issue (5): 10-21.DOI: 10.14156/j.cnki.rbwtyj.2024.05.002
马藤
MA Teng
摘要: 日本南北朝时期已经存在负责兴福寺事务的传奏,但当时所谓“南都传奏”仅为负责日常文书事务的新任传奏,随官职升迁而更新换代。至万里小路嗣房于1376年初任传奏时,这种性质尚未改变。当嗣房于永德三年(1383年)升任权大纳言后,按惯例本该由新人接手南都事务,然而接替者一直未出现,表明南都传奏性质发生了重要转变。在南北朝时期寺社强诉中,传奏很少直接参与交涉。1379—1383年,嗣房并未实际介入南都事务,也符合之前惯例,只是正值兴福寺康历强诉,才造成《建内记》中认为康历年间嗣房始任南都传奏的错觉。参考应安、康历两次强诉的处理方式,可以看出后光严院政之后在公家、武家、寺社三方之间出现了权力缝隙,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幕府对公家权力的吸纳过程。由此而言,1383年也是室町时代政治格局变化的重要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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